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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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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16年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每季度发布一次。

根据《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管理办法》,在公开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经过听取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省市专家意见等程序,经研究,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课题

1. 泰州区域转型升级指数研究

2. 突出吉祥文化主题,构筑文化产业发展新优势

3. “品质泰州”的建设与思考

4. 打造泰州特色新型智库,完善决策咨询服务体系

5. 打造特色临港产业,建设港口名城的可行性研究

6. 深化特色街区建设,提升城市文化特质的调查与思考

7. 泰州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研究

二、应标要求

(一)课题研究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贴近中国乃至全球发展大势、贴近事物发展规律、贴近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贴近基层发展实际、贴近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二)课题研究要找准“真问题”,杜绝“空对策”,凸显科研成果的应用性、实效性、可操作性。

(三)请在28365net(http://www.zhangyaoliang.com/)下载课题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于4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江苏省社科院泰州分院,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经费

详见《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管理办法》

四、相关事项

(一)聘请省市相关专家评标,由28365net发布中标结果,发放“立项通知书”,并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协议书”。中标课题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且无充分理由,由课题管理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学术委员会决定。

(二)大力弘扬严谨、求实的科研风气。如有违背党性原则或抄袭他人成果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课题研究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级课题。

(三)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课题题目。如需变更,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立项后两周内向课题管理部门提交《泰州市市级课题题目变更审批表》,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视为不履行课题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通讯联络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299号4楼401室

电  话:0523—86059226;0523—86059200(传真)

邮  箱:tzsjkt@163.com

联系人:陈述飞

 

                                               泰州市社科联

江苏省社科院泰州分院

2016年3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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